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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律师网公司法律师团队律师原创案例之——买卖合同纠纷当中的职务行为


黑龙江律师网公司法律师团队律师经济案件经典案例之买卖合同当中的职务行为



案情概要。

我代理的原告是一个建材经销商,他像我们本地的大型企业在建筑施工工程当中呢,供应了一些个建材。大家都知道这个地方人比较落后不像南方人呢事无巨细呢,都有一个合同,都有一个往来的收据。本案的原告就犯了这样一个典型的错误,就是我们小时候收音机里经常说的没有合同。这个原告手里捏着一大把收据,收据上呢,没有被告单位的盖章,只有一个人的签字。这个签字呢,就是被告单位的经手人。现在呢,被告单位根本就不认可这笔债务,他们也不知道这个债务。所以呢,谁签字就是本案的关键签字的人,如果是单位的人,我们就能够胜诉。签字的人如果证明不了,是单位的人,我们就败诉。

这里面就涉及到我国民法通则和**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对职务行为的一个规定。这个职务行为是什么意思呢?职务行为就是说一个公司的负责人员对外边实施了相应的法律行为,那么法律行为的后果,就应当由这个单位来承担。这就叫履行职务的行为,简称职务行为。

本案那案情并不复杂,法律典的也并不复杂,最难的就是律师在收案之后历经了艰苦的,困难的取证过程,代理律师那排除了一个又一个的障碍,终于呢,用这个法律手段确定了签字人的身份,那么这个签字人呢,就是被告单位的业务经理。

下面是法律观点摘要,

一、我认为证人一的签字系职务行为,其行为后果应该由单位承担:

“**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二、法人58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有同样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二、被告对证人一没有授权的辩解不能成立。

被告首先承认了证人一的工作人员的身份,同时认可了施工项目。而原告证人又证实了原告供货是给被告单位施工。

无论合同有无授权,被告接受了合同成果。最终履行合同的是被告。也就是说,无论是证人一签署的合同,还是其他人,接受合同成果的是被告。合同的向对方就是原被告,原告人贾某和某某公司。

举例来讲,我没有授权朋友帮我买衣服,朋友去买了,衣服我接受了,反过来已朋友没有我的授权,自然不能成立。

三、关于被告不承认证人一的签字。

被告应当举出反证,或对字迹提出鉴定,举证责任在于被告。

《**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本案被告仅仅是口头异议,没有提交任何证据。

案件结果,

最关键我们以胜诉而告终,这个案件的法律点就是证人的身份如何取证?所以说就是律师代理案件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案件呢,都非常的复杂,有的案件呢,事实非常清晰和明了,但是呢,在举证方面有难度,那么这时候代理律师的工作呢,主要是以实际行动排除障碍,帮助当事人完成有效的举证,什么叫做有效的举证,就是能够被法院说彩信能够被法院所认可的证据,并且能够对当事人的胜诉起到关键性的作用。那么反过来来讲,如果你的证据法院不采信,如果你的证据对你案件的起不到,决定胜负的作用,那么这一个证据就是无效证据,无效证据呢,浪费当事人的财力物力,还有时间。所以呢,除了法律分析之外,指导和协助当事人取证,也是律师工作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那么这个需要大量的工作量和体力强度。有很多律师的习惯,说完之后呢,我就给你整理一下材料,整理一下法律观点,然后我就给你出厅,其实呢,这也是一种片面的看法,整理材料,整理法律观点,这个只是律师工作当中的一半。指导和帮助当事人完成案件关键证据的提取,这个是纯纯的外勤的工作量,需要一个脚踏实地的律师扎扎实实的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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