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检刑诉字〔 〕第×号
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等。
(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责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辩护人:……姓名、单位、通讯地址。
案由和案件来源:
1、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2、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3、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www.13304590183.com以及www.陈山.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或者“被告人X X X盗窃一案,由X X X公安机关侦查终结,X X X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移*本院审查起诉……”。
4、如果是下级检察院先受理,又依法报送上一级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可写为“本案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于×年×月×日报送本院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概括叙写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实施多次犯罪的,应当逐一列举各项具体犯罪事实。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逐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已构成××罪(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量刑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或严惩)。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月×日
(院印)
附项:1、主要证据复印件×份
2、证据目录×份
3、证人名单×份
示例:杨××合同诈骗案
××省××市××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芝检刑诉〔2000〕57号
被告人杨××,男,现年49岁,汉族,出生于××省××市,农民,家住××市外河区123号,系××市××区水上世界工程指挥部原指挥长。因涉嫌合同诈骗,于2000年4月8日被××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经本院批准,6月2日由××市公安局××分局执行逮捕。现押于××看守所。
被告人何××[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www.13304590183.com以及www.陈山.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男,现年45岁,汉族,初中文化,××省××县人,家住××市×县城关镇日杂新建大楼,系××市××区水上世界工程指挥部第一副指挥长。因涉嫌合同诈骗,于2000年4月8日被××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经本院批准,6月2日由××市公安局××分局执行逮捕。现押于××看守所。
被告人杨××、何××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由××市公安局××分局侦查终结,于2000年6月13日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本院于2000年7月5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公安分局于2000年7月14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
1996年7月,由××市××区富家桥镇政府申请立项兴建“水上大世界”乐园,××市计委和乡经委于1996年10月9日联合下文批复同意,总投资为1747.2万元(自筹资金450万元,引资1000万元,滚动式开发97.2万元,股份集资200万元)。1996年10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市水上大世界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2月17日由××区富家桥镇党委下文任命杨××和何××分别任水上大世界工程指挥部指挥长和第一副指挥长,并办理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200万元,该公司性质属私营股份制企业,隶属于富家桥镇企业办管理,其组成成员均系自由组合的农民或居民。公司成立之初共有7人,原始股金可用于流动的资本为3.65万元,资本实物折价2.9万元,向富家桥镇[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www.13304590183.com以及www.陈山.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政府借款6万元,向××区××信用社贷款2.6万元,向城市信用社贷款30万元,总计41.45万元。自1997年以来,被告人杨××、何××以招商引资为名,在明知无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采取篡改××市计委的批文(原批文总投资为1747.2万元,改为3.8亿元),编造、虚构注册资金(原注册资金为200万元,先后两次改为2000万元和9720万元)等手段,利用虚假基建项目与基建施工单位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收取工程押金、报名费、注册资金、礼金及拖欠工程款诈骗他人钱财,共计签订虚假合同四份,合同金额1.45亿元,诈骗金额38万元。具体事实分述如下:
1、1998年9月10日,被告人杨××、何××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六冶金建设公司的何安宁签订了一份总造价为7500万元的“镇凤寺及附属工程”的合同,收取注册资金5万元,实际上该工程为虚假项目,无法开工,5万元注册资金*今未退。
2、 1999年1月21日,被告人杨××与某县建筑安装公司白鹤分公司的刘××签订一份总造价为1600万元的“护坡、路面硬化”工程合同,刘××交何××注册资金4万元,1999年3月18日按通知进场后,无场地未开工,何××退还现金1万元,写欠条3万元但*今未退。
3、 1999年9月26日,被告人杨××、何××与广东省五化县富化山土石方工程总公司的魏××、张××签订了一份总造价为2800万元的“油山岭护坡、水泥路硬化”的工程合同,共收取押金10万元。该工程为虚假项目,被告人以进场需付10%的费用为由阻止对方施工,押金10万元*今未退。
4、 1998年7月5日,被告人何××与××省××路桥公司的*××签订一份造价为2600万元的“油山岭盘山公路护坡、路面硬化”的工程合同收取注册资金10万元,合同押金10万元(无收条)。该工程为虚假项目,无法开工,注册资金及合同押金20万元*今未退。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书证、受骗人的陈述,有基建合同及注册资金收条复印件等证据事实,被告人杨××、何××亦有供述和辩解在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水上大世界”建设过程中采取与他人签订虚假合同,收取注册资金的手段,共骗取四家施工[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www.13304590183.com以及www.陈山.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单位的注册资金及合同押金3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三款,构成合同诈骗罪。为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惩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对被告人杨××、何××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
××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唐××
(院印)
二OOO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1、证人名单
2、证据目录
3、主要证据复印件